随笔 · 2012-01-05

原谅——不可原谅

梦晓曾说过:

“在现实生活中,我们大多数人认为:‘只要我们不原谅对方,就可以让对方得到一些教训’,也就是说,只要我不原谅你,你就没有好日子过。其实呢,倒霉的恰巧就是我们这些不肯原谅别人的人,想想看,一肚子的窝囊气,甚至连觉也睡不好。所以啊,下次要觉得怨恨一个人的时候,就闭上眼睛,体会一下自己的感觉,你会发觉:让别人自己觉得有罪,你也不会快乐的。”

其实故事的起因很简单,两个我信任的朋友背叛了我——将曾经说过的话全部推翻了,将许下的承诺抛弃了。于是,我很气愤,我从没有像那个时候那样气愤过——不是因为感情上的气愤,而是因为道德上的气氛。我选择了消失——究竟是不想让他们看到我,还是我不想看到他们,当时的我,不知道,我只是想彻底的消失——“眼不见为净”。于是,QQ、手机、微博,所有我知道能够有交集的地方,但凡可以消灭的,我都将它们消灭干净了。

只是我发现,我并不快乐,只是我发现,他们很快乐。

于是我笑了,或许一切一开始就是个谎言,他们也只不过和所有的说谎者一样,并不是我所看到的那样。原本以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更懂得珍惜,现在看来,论坛真的能改变一个人——让人变得那么不堪,让人变得那么世俗。所以我远离了那个论坛,那个原本我就已经感到有些无奈的地方——一个原本我以为存在着的自由的发泄地,现在也已经堕落成为了无聊的政治墙。

我问我自己,恨么?

不恨吧,因为我清醒了,终于明白了其中一个为何久久不愿意负起责任的原因——因为没有爱,只是想暧昧罢了;我也明白了,另一个也不是什么懂得爱是什么的人——仅仅是能够畅谈的朋友,都可以轻易的说爱或者不爱,那这份爱,确实也只是廉价品罢了。

这样的两个人,又有什么值得我去恨的地方的?

所以,我只是生气,更多的是气自己,被一时的幸福冲昏了头脑,才会上当了。难怪当初他们说,有心机的人是看不出来的——说的是他们自己啊,喜欢看我像刺猬一样的在论坛横冲直撞,其实只是在看耍猴罢了。

我想,我不会原谅他们,也不会祝福他们,更不会去恨他们,我所要做的,只是,把他们两块污渍,永远的擦去。

This is the last time I mentioned them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