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一天的事,我已经忘记了……
那天,也是在网吧,因为短信不断,所以就把手机随手放在桌子上。打字打到一半,一个人拍拍我,“钱掉了”。我弯下腰,一只眼睛瞄了瞄地上,伸手去捡那几张“零钱”,另一只眼睛,已经注意到一只手伸向了我的手机。
把钱捡起来,稍微看了看,大概不到十块钱吧。
那人不知道是胆大还是新手,竟然问我“是你掉的吗?”
我说“不是”。
“那你留着吧。”他说,手机已经塞进了裤子的口袋。
“哦,”我说,“那还有2400块呢?”
他愣住了。
“手机的钱啊,我买来2500块,你只给了10块钱,剩下的呐?”
他好像真的是新手,已经傻在那里了。
我停止了玩笑般的调侃,严肃了起来,“拿出来!”
他把手机掏了出来,拍拍我,好像说了几句“对不起”,把桌子上的钱一捡,就溜了。
我注意到,和他一起溜的,还有另一个人。
呵呵,真得蛮有意思,在我眼皮底下偷我的东西,怎么可能让你们成功?
如果这样,我岂不是“太没面子”了?
我的东西,只可能被自己弄丢,永远不可能,被偷!
毕竟,侦探小说不是白看的,福尔摩斯不是白迷的……
最后,祝福自己,别在不把“身外之物”不当回事了。
好好保管自己的财产吧……